《极品武侯》刘扬版全集
在一片无尽到让人几近绝望的漆黑中,刘扬终于睁开了双眼,一束刺眼的光亮适时地刺入眼膜中,强烈的不适感让他再度眯上眼睛。
而后脑子一阵迷茫: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不是已经死了吗?
被阳光刺痛的眼睑一阵的不舒服,令他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遮挡,却发现两只胳膊如同被灌铅了一般根本提不起来。
如果记忆没错的话,自己在昏迷前或者是死之前,人还在瑞士日内瓦博朗峰桥畔欣赏着那湖水涟涟,烟霞万顷的日内瓦湖,看着那高达150米,如白练般的人工喷泉撒射成水雾后,那种飘忽如薄羽轻纱的绝佳美景。
当然,他不是一个纯粹的旅游者,他只是一个自懂事起,就得整日东藏西躲的可怜虫,一个地下黑暗世界老大的遗腹子,他没见过自己的父亲,甚至连他的照片都没有。
而母亲,则在他出生之日开始,就带着他到处躲藏,躲避着那篡位者派出的如蝗般的杀手,从江南躲到江北,从华西躲到华东,从亚洲躲到北美,从北美躲到欧洲。
可那如影随形的杀手们却如同吸血鬼一般死死地缠着他们孤儿寡母,怎么甩也甩不掉。
终于,有一天,他母亲厌倦了这种日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把自己永久地葬在了美丽地莱茵河里,扔下一个懵懵懂懂、嘴角边刚刚铺上一层稀疏绒毛的他。
那年,他十三岁。
母亲的死,并没有让那些如噬骨般随行的可恶杀手放弃对他的追杀,相反,只要有阳光的地方,都不是他的长久容身之所,哪怕是多呆上那么一两天,他就得如同一只偷油的老鼠般时时刻刻、战战兢兢地四处张望,随时准备逃命。
八年后,他也厌倦了,倾尽了自己所有,买了一张前往瑞士日内瓦的火车票,他决心要在自己有生之年好好享受着那明媚温暖的阳光一次,哪怕是一秒钟也好。
他做到了,成功躲避了十一场追杀后,他终于可以静静地坐在湖畔,沐浴在久违的阳光下,远眺着天鹅与水禽搏戏于水中,游艇和彩帆游弋湖面的明和画面。
他要好好看一看这世间的大好美景,牢牢记住,就算是死,也不要带着那灰暗陈秽的记忆离开,终于,在他看到高达一百五十米的巨大人工喷泉从那清澈深蓝的湖中间喷射而起的画面后,人生的脚步终于画上了凄美的句号。
他甚至可以很清晰地感觉到,杀手们枪口射出的子弹正如同毒蛇般冲向自己的画面,随后剧痛和黑暗一下子淹没了他,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失去所有知觉的前一刻,远方那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脉上方,一弯绚丽的彩虹正在为他唱着葬歌。
无尽的黑暗过去,他却发现自己的意识还在,换句话说,他还活着。
但显然,这不可能,子弹穿过自己头颅的刹那,他甚至可以很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意识飘起来的那种玄而又玄的感觉,也就是说他升天了。
这个时候,他的大脑突然又不受控制地冒出了另外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断断续续的,模糊不清,但刘扬很清楚,这绝对不是自己的记忆。
这种感觉太可怕了,就好像自己的意识长在别人身上一般:灵魂附体?刹那间他突然想到了一句词语。
他身子猛地一弓,如同一只刚被扔下了油锅般的海虾一般,背部拱了起来,胳膊上的神经元组织随即一缩,瞬间,一阵剧痛传遍全身,令他整个脸型扭曲成了一团。
痛,痛彻心扉,但是至少他的确还活着,手也能动了,他再度睁开眼睛,警惕地扫了四周一圈。
这应该是座破庙,而自己就躺在应该是供奉菩萨的用的石头案几上,身上还盖着一条破破烂烂的棉袄,早已抽芯的棉袄还飘着一股淡淡的霉味,不过刘扬早就适应了这种恶劣的居住条件,这个对他来说,已经算是好的了。
他双手一撑,支起自己的身子,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古古怪怪的土灰色长袍,像极了古代读书人穿的那种长儒衫,当然,质地要差上好多,应该是用土麻布做的。
再侧头看了看庙里供奉的菩萨,眉头更是一皱,按理,这四方小庙,供的应该是山神城隍之类的,但庙堂之上却是歪立着一尊怒目金刚,嗯,确切地说,连金刚都算不上,刘扬收集了脑海里所有记忆,应该都没找到一个可以和这尊神像对号入座的神裔,但紧接着,脑海又冒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战神庙?
我到底被送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刘扬捧住自己的脑袋又是一阵剧痛,那蚀骨的疼痛令他感觉到脑海痛得几乎要裂开了,身子骨不受控制地一骨碌翻到了案几下面。
“啊!”下巴挨地之前,他听到了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并夹杂着一声尖锐的尖叫。
“鬼啊….少爷,你怎么活过来了?”
似乎是一个肥胖的家伙,他正抱着破庙那脱了漆的门柱,圆滚滚几乎看不到下巴的脑袋却努力伸长着往庙里瞄着,像一个偷了东西,但又抱不走赃物的小偷般,想走又舍不得走。
刘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本能地挣扎着要站起来逃跑,但很显然,身子骨很虚弱,应该是多日没有进食,营养缺失的原因造成的。
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因为面前这个看起来比他穿得还要邋遢、还要破烂的胖子根本就没有一点杀手的样子,他下盘不稳,露出的手圆肥而无肌,眼神弥散还带着惊慌,绝对没有什么武功底子,不要说做杀手,就算当个收保护费的都不够格。
没有威胁,他也就不再感兴趣,不过胖子左手抓着的东西,却让他喉咙生津,双眼冒火,因为,那是一个馒头,虽然馒头上还沾着些许尘土,但这绝对是他现在最想要的东西。
“少爷?”胖子小心翼翼地,像个小媳妇一般,盯着刘扬,慢慢地走了过来。
刘扬这才意识到,这个脸上脏兮兮的胖子是在叫他,这分明是一种他听不懂的古语言,但是,他却非常奇怪的听懂了,就像平常在听别人讲话一般平常,感觉像是一种古汉语。
“呃…你是在叫我?”刘扬努力地坐正身子,伸手揉了揉摔得生疼的下巴,感觉到应该是有蹭破皮了,可以感觉手掌带过一点点湿,而下巴却是一阵痛楚。
“哇,真的是少爷,你真的活过来了,呜呜呜…”胖子突然哭了,脏兮兮的肥手就着尘土直接抹过了肥胖的脸颊,努力想要擦去刚刚留下的泪珠,他应该是激动中夹杂着惊愕。
刘扬一阵颓然,随着胖子的少爷、少爷的叫,脑袋瓜又开始疼了,一个模糊的名字映入脑海里,他有些迟疑地看着激动得哭个不停的胖子,张开有些干涩的嘴唇,迟疑地求证道:“刘原?”
“是我啊,少爷。”胖子哭着,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把刘扬扶上了石头案几,又很细心地帮刘扬方才摔下去沾到的尘土弹去,这才上上下下看了刘扬几眼,确保没有问题后,才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狠命地用他那黑乎乎袖口擦拭掉自己脸上的泪珠。
“少爷,真的是战神保佑啊。”胖子弓着身子对着那尊歪立着的怒目金刚虔诚地拜了几拜,双目露出又惊又喜的神情道,“您捱了刘胜少爷的玄斗拳居然还可以活过来,这要传出去,谁都不会信啊。”
刘胜?
刘扬又听到一个自己可以说完全没有接触过,但脑海里却有记忆的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个人好像很讨厌似的?
又看了看胖子身上和自己身上古古怪怪的着装,脑袋嗡的一下:自己,莫非是穿越了?
那…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虽然蒙了不少尘垢,但可以发现这双手白皙而又细长、鳞次分明,就算是优秀的钢琴家看了也会嫉妒的,但这绝对不是自己的原先那双长满老茧、黑油发腻的手。
一看到手,他马上又想到一个东西,母亲临死前交给他的一块圆形玉佩,那是父亲和母亲的定情信物。
而自己现在的右手手掌里,正紧紧拽着它,他可以感觉到玉佩散发出的那种温润而又舒适的能量正一点点地渗入自己的体内,好像在一点点地补充着自己身体丧失的体力一般,整个人的精神顿时好了不少。
真是奇怪的一件事情,这身体分明不是自己的,如果说灵魂穿越了过来,那么这个玉佩又怎么可能随着也穿越过来呢?而且之前这个玉佩自己一直放在身上,为什么就没有这种像活了的感觉?
“刘原…馒头。”刘扬瞄了瞄胖子手上的馒头,脸色很是尴尬,依照这个身体主人的记忆,这个刘原应该是他的家仆,可他现在肚子饿得实在不行了,若是想找他要这个馒头,似乎有失尊严了一点。
那胖子看到刘扬双目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一下子明白了过来,急忙把馒头递给刘扬:“少爷,这个本来就是要拿来祭…噢,原本就是要拿来给你吃的。”
胖子说得吞吞吐吐,不过刘扬大体也猜测得到:估摸着他认为自己是死了,想用这个馒头来祭拜他,当然祭拜完可以顺便打打牙祭。
心里一叹,不过这显然不是磨叽的时候,拿了馒头,一阵狼吞虎咽之后,便连屑也没有了,眼角一瞥,却发现胖子的喉结上下耸动,显然他也是饿得不行了。
心里不由一酸,红着脸,满带着歉意说道:“刘原,这个…我实在太饿了,不该一下子就吃掉…”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没想到话一说完,胖子却拼命摇头,而后身子猛地一滞,瞪大了眼珠子,像不认识刘扬一般,死死盯着他,狐疑地问道:“少爷…你怎么?”
“我怎么了?”刘扬狐疑地问道,胖子的眼神躲躲闪闪的,好像有什么古怪,然后自己的脑袋又是一阵疼痛,一些模糊的记忆又涌了出来,瞬间,就明白了胖子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敢情这个身体的主人原先对他也太坏了一点。
“噢,没,没什么。”胖子摇了摇头,显然他是在掩饰自己内心的惊疑。
刘扬笑了笑,也不点破,说话间,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体力已经恢复了大半,略微伸了一下懒腰,先前的麻木感早已不见,显然,这不可能是那个馒头的功劳。
他看了看手里那个玉佩,正面书“玄”,背面八卦,而诡异的是,原先这应该是一块翠绿的玉佩,而现在,除了坤位还遗留着一抹淡绿之外,其它部位竟然变成了乳白色,原先的翠绿像是被凭空偷了一般。
这个似乎超出他的想象能力范围了,他揉了揉玉佩,只觉一抹淡淡的如同浮游一般的能量又从“坤”位透过他的指尖,慢慢渗入自己体内,刹那间,身体似乎又有力了许多。
刘扬一阵惊疑,这东西不是个染色的地摊货啊,怎么一下子就变白了呢?
“少爷,糟了,我忘了件重要的事了。”刘扬还在那猜测玉佩的玄妙之处时,胖子一拍脑袋,跳了起来,大叫一声。
“什么事情?”刘扬剑眉一皱,经过方才的小小补给,他的记忆恢复了不少,环顾四周,似乎少了点什么,正思量间,就在要记起了什么时,被胖子一呼喝,又给搅了。
胖子瞄了他一眼,脸上有些为难之色,他迟疑了一下,一跺脚,急了说道:“那个…刘凝姐以为你死了,所以…所以自己一个人跑去刺杀刘胜了。”
“刘凝?”刘扬脑海里突然浮出一个身材窈窕、肌如凝脂的年轻女子,记忆一下子回拢,她身份和刘原一样,也是这巨身体主人的下人。
她不是一向很讨厌他这个主人的吗?怎么死后反倒想着要为他报仇了呢,当然,问题的关键不是报不报仇的事,而是那刘胜早就垂涎刘凝许久,以她的能力,无疑是羊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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